Close modal

解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对于幼儿来讲,吃喝拉撒睡就是学习”;“这个指南不是量表,不是用作筛选幼儿的工具”…… 3月19日,在成都市《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专题培训会上,着名幼教专家、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李季湄为各区县的幼教干部和教研员、幼儿园园长代表们带来了一场既精彩又务实的讲座,解读《指南》的意义、目标、内容和实施原则。   “吃喝拉撒睡就是学习” 3月19日是培训会的第一天,作为《指南》研制课题项目负责人,李季湄教授用30多年的幼教经验和体会,特别是针对当前教育实践中在幼儿学习发展上出现的误区,指导参培人员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指南》的精神实质。   

  怎么理解3-6岁儿童的学习?“有人认为《指南》把常喝白开水、能自己穿脱衣服鞋袜也纳入幼儿学习的内容,还不如干脆叫生活指南好了。”李季湄说,这种认识就是幼教“小学化”的根源。对幼儿阶段,学习的概念跟中小学不一样,不是拿到书本去学习,也不是老师上课讲重点,要树立广义的幼儿学习观。   

  “生活课题就是幼儿重要的学习课题,所以吃喝拉撒睡就是学习;把常喝白开水写到国家文件里面不是小题大做。”李季湄提醒幼教工作者,要把握幼儿学习的特点,即:做中学、玩中学、生活中学,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来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小学化的倾向。   

  别用“统一测试办法” 《指南》中的目标部分都有相应的“各年龄段典型表现”,李季湄认为,如果幼儿行为特点或能力表现与《指南》某领域的典型表现不完全一致,不能简单轻率地对幼儿发展的好坏下判断,要尊重“个别差异”。在她看来,《指南》分别对3-4岁、4-5岁、5-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可以帮助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建立对幼儿发展的合理期望但李季湄表示,《指南》是参考、是方向,但不是测量标准和准则,幼儿园教师切忌把《指南》中的目标作为一把“尺子”,刚性地对幼儿进行衡量、比对,甚至分等、划级,忽视个别差异,伤害幼儿。“《指南》能够帮助教师和家长对幼儿的学习发展状况作出一定的评价,但是不宜把《指南》仅仅当作专门的评价工具来使用,尤其不宜用‘统一测试的办法’来‘了解’幼儿。” 为让幼教工作者正确地使用《指南》,3月至4月期间,成都市教育局还将邀请北京市特级教师沈心燕、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课程与教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侯莉敏等幼教专家深入各区县幼儿园,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领域对《指南》进行解读。

  2012年,教育部印发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旨在帮助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全面提高科学保教水平。《指南》的研制工作主要经历了文献研究、效度检验、三次集中征求意见、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审议等四个阶段,从2006年起,广泛征求了100多位学前教育、儿童心理领域专家及120名有实践经验的幼儿园园长、教师和家长的意见,先后在全国东中西部抽取6个省(区),30个县(区)的4、5、6足岁幼儿各1200名,共3600名幼儿及其家长作为测查对象,于2012年7月最终确定了《指南》的内容。《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描述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每个领域按照幼儿学习与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划分为若干方面。每个方面由学习与发展目标和教育建议两部分组成。目标部分分别对3~4岁、4~5岁、5~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指明了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具体方向;教育建议部分列举了一些能够有效帮助和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教育途径与方法。教育部提出,实施《指南》应把握以下四个方面: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重视幼儿的学习品质。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