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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和处置针对儿童的暴力事件,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具体来说,我们可以这样做——

及时报告

强制报告制度是我国保护家庭暴力受害儿童的法定制度,《反家庭暴力法》《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中都有明确规定。报告的内容不仅是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行为,还有针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其他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遭受忽视等监护侵害的行为。

针对儿童暴力的报告主体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强制义务的主体,即法律所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第二类是一般社会成员发现儿童遭受暴力的,可以自愿报告,但没有强制报告义务。《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具有报告义务的各部门和机构应当尽快建立报告机制,开展培训和统计,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帮助儿童积极应对寻求帮助

帮助儿童掌握知识技能,积极应对风险和防范暴力,鼓励儿童在暴力发生时寻求适当支持。

第一,让孩子要学会拒绝任何暴力行为,及时跑到人多安全的地方。如果施暴人力量强大,则不能激怒对方,要记住施害人的体貌特征。

第二,尽快将发生的事情告诉父母、老师、学校领导、警察等信任的人,描述受害经历及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侵害人的特点等,不为坏人保守秘密。

第三,发生侵害行为,可以向这些单位寻求保护:公安机关、法律援助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共青团、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居委会、村委会。也可以记住这些电话,寻求紧急帮助或专业服务:报警求助110,火灾报警119,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122,法律援助服务专线12348,青少年法律与心理服务热线12355,青少年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热线010-63835845/63813995。

第四,注意保留证据,悄悄留意周围环境和周围的人,保管好当时穿的衣物,不要清洗身体,检查身体和医疗的票据及时保存。

第五,不论是受到熟悉的人还是陌生人侵害,千万不要害怕他的威胁、恐吓,不要相信他的哄骗,立即报案,,或拨打110,使侵害人不敢再次侵害自己或侵害其他儿童。

第六,身体检查,在家长的陪同下,尽快去正规医院做身体检查,预防伤情严重化和各种疾病与怀孕。

第七,寻求必要的心理辅导等专业帮助,好的心理辅导不仅可以帮助受害儿童处理情绪困扰,还可以指导家长、老师帮助儿童心理康复和回归正常的生活。

紧急安置和临时监护受害儿童

儿童遭受暴力被报告后,或学校、社区、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发现儿童遭受暴力侵害后,应当对儿童是否正在处于危险或风险之中做出准确的判断。

《反家庭暴力法》和《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儿童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严重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管等危险状态的,应当及时报告或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将儿童紧急安置到亲属家庭或协调民政部门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如果儿童在当前生活环境下并没有紧急的危险,为了防止情况出现变化,学校、社区等周围的人员仍需要持续的监督、追踪,并提供或转介一些后续的专业服务,例如家庭教育指导、家庭关系指导、家庭矛盾化解、物质帮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提供专业的救助与服务

专业的救助与服务包括医疗救助、康复训练、庇护安置、社会救助、心理疏导与治疗、社会心理支持、家庭教育咨询与指导等多专业的服务,需要综合运用医疗卫生、社会工作、心理康复等专业知识和技术。

综合的专业服务应首先针对有需要的儿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与救助、紧急庇护安置、心理社会支持、情绪辅导与社会功能修复等服务,协助儿童尽快走出阴影,尽可能帮助权益受到侵害的儿童恢复正常生活状态。对于遭受严重伤害的儿童个案,还应当提供跟进服务,持续关注儿童并帮助其尽可能完全康复。

帮儿童及家长获得法律援助

一般情况下,案件被报告或报案后,公安机关根据案情,决定对案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刑事犯罪案件立案或是建议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或民事诉讼。如果伤情明显,会将儿童送往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救治并采集有关证据。如果儿童原有家庭不适合继续居住,公安机关会将儿童送到亲属家庭、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福利机构进行安置。

对于需要法律咨询指导服务或法律援助的,公安机关、受害儿童及其亲属、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可以联系或转介到处理案件司法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拨打全国法律援助热线电话12348,申请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熟悉儿童身心特点的律师办理。也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介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法律援助类社会组织,由这些专业人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服务或法律援助。

帮儿童及家长了解诉讼程序

当案件发生后,案件被披露带来的恐惧会严重影响儿童的康复,尤其是诉讼程序中,儿童面对司法机关、办案人员甚至众多媒体记者,以及被多次问及遭受伤害的经历,给儿童带来的恐惧和伤害并不亚于侵害行为本身。而协助儿童及其家庭了解必要的诉讼程序、自身的权利,能够降低其心理不适感和恐惧感。

在诉讼程序中,儿童享有案件受到及时处理的权利、被询问时要求监护人或其他合适成年人在场的权利、了解案件进展的权利、发表意见的权利、隐私和名誉受到保护的权利、申请法律援助或聘请律师的权利、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等等诉讼权利,法定代理人和办案人员应当尊重和帮助儿童实现这些诉讼权利。

为施暴父母提供心理辅导

一些施暴父母可能缺乏家庭教育方法,或者其本身也是自幼遭受暴力的受害者,具有人格缺陷、心理问题,或者其行为有着复杂的社会环境成因。从根本上消除其再次施暴的可能性,就需要为施暴父母提供必要的专业服务,包括适合的心理咨询与辅导和行为矫治服务等。通过专业的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服务,提高他们抚养、教育儿童的能力,这对预防再次暴力以及为儿童提供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都是非常有益的。

严重案件需转介司法程序

儿童保护事件被报告后,经过有关部门的干预和专业机构的评估后,一般会根据情况进行不同的分类处置:

第一,针对儿童轻微伤害的偶发事件,不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往往会被转介至派出所、居(村) 委会等基层组织,进行调解、教育、训诫、告诫。

第二,对于儿童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严重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管等危险状态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将其安置到合适的亲属家庭或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同时由公安机关继续调查案件,专业人员也应当为儿童和家庭提供后续的康复和教育指导、行为矫正等服务。

第三,对于严重的或长期反复的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性侵害、长期不履行监护职责、携带儿童乞讨屡教不改等案件,需要转介至司法机关,启动司法程序进行干预。

(作者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全国妇联特聘维权专家、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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